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COD水质剖析仪、氨氮剖析仪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COD水质剖析仪、氨氮剖析仪采购,项目业主为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率为100%,采购人为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该项目已拥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序号
设施名字
规格型号(仅供参考)
计量单位
数目
1
CoDcr水质剖析仪
/
台
2
2
氨氮水质剖析仪
/
台
2
2.2交货期:一般需要标包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内(包括30日历天),特殊需要标包的交货期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需要”;
2.3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2.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技术需要”及商品水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准则;
2.5资格审察方法:资格后审。
3.提供商资格需要
3.1本次采购对提供商的资格需要
3.1.1资质需要:
(1)提供商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职员、专业技术、设施、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需要:/;
3.1.3营业额需要:近三年(自2025年06月01日到今天)提供商至少具备一项所投同商品的供货营业额(营业额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需要: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实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紧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薪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实行人”;
3.1.5其他需要:
(1)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备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响应,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不然有关响应均无效;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施,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不然有关响应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提供商,不能响应。
3.2本次采购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得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20日09:00时至2025年6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谈判文件。
4.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站”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含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4
谈判文件价格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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