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伯峡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1.1.1项目简述
(1)公伯峡水电站观测系统设置了变形、应力应变、温度、接缝、渗流及环境量等观测项目。系统设计、并投入用的仪器总量为2170支(组、套、台)。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共布置智能型数据采集单元(DAU2000)94台,内置各类NDA智能数据采集模块166块,分布在35个观测站内,共计纳入各类监测仪器1683支(组、台、套)。其中差阻式内观仪器1262支(组、台、套),钢弦式内观仪器214支,EL固定式测斜仪41支,TS位移计12支,两向测缝计39组,三向测缝计14组,正倒垂仪7台,静力水准仪24台,双金属标仪2支,右岸边坡多点位移计4组,钢弦式量水堰仪6台,差动电容式引张线仪9台,钢弦式扬重压渗压计37支,钢弦式绕渗渗压计15支(右岸)。该系统2025年6月开始运行,2025年通过了实用化验收,已运行近18年,原布设光纤和电源陆续出现老化损毁状况,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使用了NARI企业的DAMS—IV型分布式大坝监测系统,由传感器、数据采集单元(DAU)、计算机互联网工作组、信息管理软件软件及通讯互联网构成。因为该系统部分设施老化、系统运行不稳定等原因的影响,导致智能化监测系统频繁出现问题,监测数据不连续,且现有公伯峡智能化安全监测系统采集设施为10-20年前商品,设施已更新换代,原设施已停产,后期系统备品备件没办法保障。同时,现部分观测设施仍未接入智能化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提高专项行动的公告》(国能发安全【2025】19号)需要观测设施需要全部达成智能化。鉴于以上缘由,需对公伯峡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进行全方位换型改造。
(2)本项目为公伯峡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使用招标方法,投标人在收到中标公告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3)本项目的推行地址为:公伯峡水电站。
(4)发包推行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字及合同编号如下:
推行地址
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编号
公伯峡水电站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合同洽谈时确定
1.1.2发包方有关信息
序号
推行地址
具体地址
距省会距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公伯峡水电站
青海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公伯峡水电站
150公里
(登录后查询)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公伯峡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改造项目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拆除原智能化通讯及电源电缆、采集单元(DAU)、保护箱、工控机、智能化测量仪器(传感器)、保护管等。
(2)接入系统的监测仪器工作状况鉴别;
(3)负责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改造所需设施(仪器)的采购、运输。
(4)未接入智能化系统观测设施接入智能化系统。
(5)负责现场设施(仪器)的安装及土建施工、调试和联调试运行。
(6)实时数据传输系统、系统集成及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数据集成中心建设及调试。
(7)对同一监测项目接入智能化前后的数据进行对比,对接入智能化后出现台阶的监测数据应进行数据剖析和处置,对智能化软、硬件设施进行调试,以达到人工监测数据与智能化数据衔接顺畅、无台阶的目的。数据接入黄河公司坝群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管理软件、系统试运行等。
(8)监测系统试运行期管理、监测和监测资料整编剖析及培训。
(9)提供相应的随着服务,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10)负责施工期项目监测及资料整编等。
(11)监测系统试运行期管理、监测和监测资料整编剖析及培训。
(12)提供所采购设施的合格证、说明书、项目改造完工后系统图纸。
(13)需要提供的设施(仪器)清单
1
原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拆除
详细参数和需要见招标文件技术条约
2
采集互联网系统布置(含互联网拓补图及采集单元布置)
3
内观监测系统改造
4
静力水准智能化系统改造
5
垂线智能化系统改造
6
引张线智能化系统改造
7
扬重压智能化系统改造
8
渗漏量智能化系统改造
9
绕坝渗流(地下水)智能化系统改造
10
坝体内部沉降(电磁沉降观测)智能化系统改造
11
钢丝水平位移计智能化系统改造
构成设施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假如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好的系统与该系统的安全靠谱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含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1.2.3项目推行地址及工期:
1.2.3.1项目推行地址: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公伯峡水电站
1.2.3.2项目工期:总工期18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公告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作调整。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合同内整套设施的整体出货;
安装调试:
150天内完成现场改造、安装、调试、报备登记及所有服务内容,具体改造开工时间以买方公告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安装调试完后,项目试运行时间为一年(365天)。
(4)交货地址:青海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镇公伯峡水电站。
(5)交货方法:车下交货,到达交货地址的卸车成本由卖方承担,买方不提供卸车职员及机械。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助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需要是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子与自动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及出售、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出售、分包。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备好的企业信用。没有被列为失信被实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情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情况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结果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项目主要职员资格
(1)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内从事过至少1项与本工程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管理营业额,须为投标方在册职员。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从事过至少1项与本工程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管理营业额,须为投标方在册职员。
(3)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投标方在册职员。
1.5营业额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已完工的新建或改造大(Ⅰ)型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智能化系统合同营业额,且成功投运1年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察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5年7月4日10:00时在公伯峡水电站办公楼门前集合,由买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成本自行解决。
1.8招标文件的获得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法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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