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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自成套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断路器招标

点击数:676 发布时间:2025-08-16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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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自成套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断路器招标

南自成套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断路器招标

1、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智能化股份公司招标项目南自成套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断路器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南自成套电气设施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南京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项目规模:实质规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需要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开关及断路器|断路器(CHDTDZ118/17|QT|39701):断路器。

3、投标人资格需要

【开关及断路器|断路器】

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况,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能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能存在下列情形之1、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营业额需要:需提供设施原厂从202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3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含)的断路器合同(注:所有投标营业额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有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需要(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营业额真实性的有关内容)。

9.财务需要:投标人具备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规范。

10.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同意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每一个原厂家只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每一个代理商只可代理一个品牌)。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获得招标文件时间:2025|08|1411:00到2025|08|2111: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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