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安局新吴分局2025年涉交通事故、涉酒案件司法鉴别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超越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置。
采购需要: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无锡公安局新吴分局2025年涉交通事故、涉酒案件司法鉴别服务,涉及法医病理鉴别、法医物证鉴别、法医毒物鉴别、痕迹鉴别、电子数据鉴别等内容。
2.水平标准: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准则或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
3.本项目是不是专店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是。
4.本项目的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依据《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25]300号规定,从业职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职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职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职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同意联合体投标:否
2、申请人的资格需要:
(一)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提供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提供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提供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提供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提供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需要的部分,其具体需要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提供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投标提供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投标提供商或其下属鉴别机构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别许可证》或公安机关鉴别机构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安机关鉴别机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6.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司法鉴别人执业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交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在线查询带有微信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作为原件用,如投标提供商成立时间迟于需要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采购文件中社保需要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交费证明;
若为退休职员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8.投标提供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结果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投标提供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有关材料(提供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投标提供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关材料(提供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
1.提供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实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紧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得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