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免疫组)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状况
1.项目编号:HBCG|H25174|SHDL|1
2.项目名字:淮北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免疫组)
3.预算金额:
165万元
4.最高限价:
1470495.8元(01包:871274元;
02包:599221.8元;
)
5.采购需要:淮北人民医院拟采购一批检验试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同意联合体投标:否。
2、申请人的资格需要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
2.1中小微型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店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型企业进步管理方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店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具体缘由如下:根据本方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没办法确保充分提供、充分角逐,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的达成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需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需知”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需要(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投标商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商品除外)。
(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商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投标商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首要条件供所投商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将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