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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厉打击有偿删除、公示不真实信息等信用修复范围违法违规行为

点击数:2374 发布时间:2025-06-26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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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厉打击有偿删除、公示不真实信息等信用修复范围违法违规行为

中新网 6月26日电 国家进步改革委6月份召开媒体发布会,国家进步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在会上表示,将配合监管部门加大对有关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有偿删除、公示不真实信息等信用修复范围违法违规行为。

会上,有记者问,日前,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规范的推行策略》,请问国家进步改革委怎么样抓好落实,更好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对此,李超表示,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打造停止公示失信信息、让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手段的信用修复规范,也是给失信主体提供改错自新的机会,从而推进各类经营主体强化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减少市场买卖本钱。对于《推行策略》的落实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统1、一个规范”。

第一,统一接收。针对部门多头公示失信信息、多头接收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导致“多头修复”“重复修复”等问题,国家进步改革委将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置入口统一接收各类信用修复申请,再推送给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办理,达成信用修复集成办、高效办。

第二,统一反馈。信用修复涉及多个部门和范围,国家进步改革委将与有关部门加大协同联动,推进“信用中国”网站与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深度联通和信息共享,让信用数据多流动、让信用主体少跑腿。信用修复后,由“信用中国”网站将信用修复结果统一反馈给申请人,并为信用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决定书下载服务,便利经营主体重塑好信用。

第三,统一分类。针对此前失信行为类型复杂、对公示期限缺少统一标准等问题,《推行策略》统一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紧急”三类,明确修复条件与失信主体的过错程度相匹配,做到轻重适度、过惩相当,防止“轻过重罚”“重过轻罚”,给轻微失信者宽容处置。

第四,规范第三方机构行为。针对一些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与“信用中国”网站不同的问题,将配合监管部门加大对有关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有偿删除、公示不真实信息等信用修复范围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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