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厅关于编发《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的公告
川财采〔2025〕248号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为压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我厅梳理形成了《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需要实行。
1、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力度
《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是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关于采购人应知、应会内容的系统集成,涵盖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各环节主要内容和需要,指导采购人规范拓展政府采购活动,防止工作出现“越位”“缺位”问题。各级财政部门、省级各部门要结合其他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对《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内容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持续提高政府采购员工政策理论和实质操作水平。
2、加大政府采购内控管理
各级采购人要依据政府采购新规定、新需要,动态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需要确定、计划备案、采购活动拓展、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回话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置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提升政府采购实行效率
各级财政部门、省级各部门要着力推进提升政府采购实行效率,指导采购人对确实拥有推行条件的项目,依法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采购需要,按规定拓展采购需要审察工作,规范编制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确定事情准时与中标、成交提供商签订采购合同,加大提供商履约管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要准时支付资金,加快采购预算实行进度。
附件: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
四川财政厅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