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方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投标人缘由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以外是什么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需要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弥补策略,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需要作出响应。
在实践中,解密失败是什么原因多种多样,《电子招标投标方法》从归责角度分两种状况对解密失败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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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人是什么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有效期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内的投标文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备法律约束力。电子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已到,表明已进入投标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撤销其投标,不然将削弱投标的角逐性。电子开标时,主持人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进行解密或因其数字证书保管不善致使遗失、错拿、输错密码等投标人缘由未达成解密或者没有完成解密,由此别的人员没办法获知其投标文件的任何信息,所以本条规定视同其撤销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投标法推行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在实质项目中,投标保证金是不是退还,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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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人以外是什么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准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从合同订立的角度,投标是要约。潜在投标人是不是做出要约,完全取决于其自己的意愿。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解密,是其做出要约的完整过程。投标文件在成功递交后,投标人有意愿且按规定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站上做知道密过程的一系列操作,即做出要约。因为其他缘由致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站未收到其准确的解密指令,投标人没有过错情形,则不应当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本条将此情形视同投标文件撤回,目的是为了不影响开标的继续进行。对于投标文件的撤回,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法推行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准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除依法需要招标人退还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外,有权需要责任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这就意味着,当解密失败时,有关责任方将面临被追责乃至诉讼风险。
Q
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状况下,能继续开标吗?
A
投标文件未解密,可分为全部未解密和部分未解密。全部未解密,开标过程自然终止。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解密、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假如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视状况作出是不是开标的处置。对依法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对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废标,不允许开标。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达到3家以上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开标是不是继续进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法律依据
《电子招标投标方法》第三十一条
因投标人缘由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以外是什么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需要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弥补策略,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需要作出响应。
《招标投标法推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公告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公告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提供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提供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价格均超越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可以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公告所有投标人。